昆明市人民政府 關于聘請法律顧問及法律專家 咨詢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2015-08-27昆明市人民政府32983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fā)(度假)園區(qū),各直屬機構:
為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市人民政府決定聘請新一屆市政府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人員名單如下:
主任法律顧問
劉 毅
副主任法律顧問
汪 敏 明 曉 朱廣祥
法律顧問(以姓氏筆畫為序
馬 巍 伍志旭 劉 凌 李志杰 李俊華 張 慧 趙 耀 鹿 斌 褚建民
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青燕 王海云 劉瀟瑜 陳云東 沈壽文 楊明東 李春光 楊金勤 連高鵬 李 萌
李 瑜 周友榮 高崇慧 徐 博 曾粵興 濮鶴周
本屆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及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聘請期自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向受聘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頒發(fā)聘書,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在聘請期內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職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法律服務工作報酬支付標準》向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支付工作報酬。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
錄入:王俊春 編輯:王俊春
update time:2015-08-27 16:14:30